中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1.2015  23: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4日至6月30日,山西省委第一专项巡视组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8月27日,省委专项巡视组向省住建厅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厅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8月28日,巡视反馈意见的第二天,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栋梁同志及时向高建民常务副省长汇报了巡视反馈情况,高建民常务副省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栋梁厅长要负总责,亲自抓。要认真整改,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明确责任,定出措施,逐项整改到位。要严肃问责,对涉及到的人和事,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委的部署要求和高建民常务副省长的批示精神,李栋梁同志亲自挂帅,组织带领党组一班人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8月28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上,厅党组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王儒林书记、省纪委黄晓薇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指示要求。通过集中深入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委部署对住建厅进行专项巡视,是对全厅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对全省住建工作的支持和促进。省委专项巡视第一组指出我厅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行业监管、社团管理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既体现了省委的要求,也符合我厅实际,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对我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厅党组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

  大家一致表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中之重工作,勇于正视,敢于担当,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任务。厅党组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厅属各单位党委和党支部。根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意见,9月3日,厅党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分解意见》(晋建党字〔2015〕52号),将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细化分解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行业监管、选人用人、厅属社团管理等5方面整改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9月8日,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晋建党字〔2015〕56号),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要求从8月28日起至10月28日,分安排部署、整改落实、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建章立制等方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印发了《巡视整改问题清单》(晋建党字〔2015〕55号),进一步将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细化为5大类、19小项,要求分管厅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协会学会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抓好整改。

  (三)精心组织实施。9月1日,厅党组印发了《关于成立省委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建党字〔2015〕49号),成立了由李栋梁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燕平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在工作推进中,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多次听取汇报,亲自审阅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有力地指导了我厅的整改落实工作;李栋梁厅长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8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督查制度,对照各项整改任务的时限和要求,每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向厅党组报告进展情况;9月23日,厅党组再次召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部署会,会上,李栋梁厅长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快了整改工作的进度。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一)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空转虚化”问题。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专项巡视以来,厅党组先后1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制度措施。今年以来,我们出台实施了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责任清单”、“廉政报告”、“廉政考核”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为了促进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的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9月30日,集中对厅直属6个党委、1个总支、32个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督查,发现共性问题11个,个性问题9个,提出整改意见15条,所有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开展专项清理。出台了《厅机关公务员和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准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晋建党字〔2015〕47号),组织开展了个人参股入股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涉及其中的党员干部作出了组织处理。

  2.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一是完善责任体系。认真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晋建党字〔2015〕31号),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从组织层面明确了厅党组、厅直机关党委、厅直属单位党委、厅直属党支部的具体责任,从人员层面明确了厅党组书记、厅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党支部)书记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二是严格落实廉政报告和谈话制度。巡视整改期间,按照厅党组印发的《廉政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要求,每名厅领导班子成员均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向厅党组进行了报告;直属各党委(支部)书记和每名党员、干部均按规定进行了报告。厅党组书记与厅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廉政谈话,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副处以上干部谈话35人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都与全体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对厅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指导6个人事独立的厅属单位全部出台了《党委书记、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强化了落实。

  3.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问题。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采取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一系列廉政教育。9月29日,厅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议,组织60余名副处以上干部集中阅读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汇编》,大家深受警醒。10月22日,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宣讲会,省委巡视组长库组长高凤平同志作了精彩宣讲,使大家全面了解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过程、主要创新等内容,进一步唤醒了大家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做到权责统一。制定了《权力清单》,主动把行政权力由之前的300余项缩减为171项,在此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了《责任清单》,逐一厘清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现已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省委找准权力运行的“关键点”、查实疏于监督的“薄弱点”、深挖腐败易发的“风险点”的要求,紧紧围绕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了厅《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图》,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切实规范了权力运行。

  (二)驻厅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监督责任形同虚设,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时不愿担当、不敢担当”问题。驻厅纪检组积极正视历史和现实不足,认真检讨和深刻反省以往存在的监督缺位、监督乏力问题,逐项认理认账认责,以实际行动认罚认改认干。一是督促厅党组进一步压实压细主体责任。在督促厅党组进一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两个责任”落实的同时,全力监督检查省委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厅里的4个方面整改工作开展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指出存在不足,切实促进整改落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年内查处的问题,经向厅党组建议,共约谈5名干部,3名分管厅领导参加约谈,有力促进了厅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制定了驻厅纪检组《关于报备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问题线索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工作,用刚性制度促进监督责任的有效履行。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在督促厅机关及时公布并认真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图》的同时,针对厅属协会学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及人员涉及社团有关工作的规定》、《厅属社团有关工作的规定》等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累计约谈处室和协会学会主要负责人60余人次,有力推进了协会学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同时,督促厅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企业参股入股等专项清理,责令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退出了所在公司的股份,共退出股本金36.43万元,退还股利46.5617万元,同时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和省纪委意见,对其中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处理结果已报省纪委。四是加强行业专项整改监督。围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等行政管理实施监督的再监督。9月2日,召集15个市级住建部门纪检组(纪委)负责同志,召开全系统行政违法违规项目处置督办协调会,对省厅通报的10个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处置工作进行再监督,并对行政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提出问责要求。

  2.针对“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查处和督办上态度不够坚决、处理不够果断,以及对下属单位职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时回复不及时,处理不到位”问题。驻厅纪检组迅即开展了省委专项巡视一组移交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并对近年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根据问题情形和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违纪人员启动调查程序。据统计,省委专项巡视一组共向厅主要领导移交问题线索19件(不含省管干部),向驻厅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22件,经梳理归纳合并为23件,加上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线索1件,共计24件,其中:涉及厅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0件,涉及厅直单位、厅管协会和行业系统的问题线索14件。

  截至目前,已初步核实17件,占比71%。其中:涉及厅管党员干部6件共15人(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3人),因涉及2名省管干部,我厅已将初核情况报告省纪委,待省纪委提出处置意见后,拟对7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依纪给予处理。涉及厅直单位、行业系统的问题线索11件。其中,反映个人诉求问题6件,均为历史遗留或重复上访问题,我们再次进行了复核,均维持原处理结论;反映有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4件,均督促厅相关处室协调市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反映厅原直属企业改制财务不清问题1件,经核查所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目前,还有7件问题线索尚未办理。其中,驻厅纪检组负责初核4件;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初核2件;1件省纪委有关室已立案调查,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将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具体办理情况详见附件。

  (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监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建系统行业存在问题长期监管不力”问题,厅党组高度重视,经认真梳理,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深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整改任务,并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专项整治

  建立了全省房地产开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系机制,上下联动,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违规建设销售的问题,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对新开工项目的事前审查,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缺少任何一项手续均不得开工,对在建项目一经发现存在违规,立即责令停工,补全手续后方可复工。同时加大查处力度,按照“县级月度巡查、市级季度检查、省厅半年督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检查,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违规行为676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部责令整改,并依法实施了处罚,其中,共罚款1.1亿元,补办手续48件,责令拆除违法建筑10件,降低资质等级企业3家,吊销资质企业1家。同时,对翼城县幸福小区等10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形成了惩治违规建设销售房地产项目的高压态势。

  针对房屋产权办理难的问题,在解决住宅产权办理难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遗留问题的意见》,对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无土地、规划手续和房改公房等6种历史遗留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处理办法,现已与相关厅局会签完毕,近日即可出台实施。在解决商业营业用房产权办理难方面,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办理完善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77号),要求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工业及经营、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共解决遗留问题项目2627个,办理产权登记2.9万件。

  针对物业管理投诉多的问题,为规范收费行为,方便群众交费,联合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价服字〔2015〕122号),会同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印发了《关于规范居民小区供电行为的公告》(晋监能稽查字〔2015〕31号),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行为。为便于群众使用维修资金,搞好住宅维护,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了住宅维修资金申请程序,缩短了审查时限,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2.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重点加大了对随意增加招投标事项、先建后招、虚假招标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督查暨建筑工程招投标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建市函〔2015〕1020号),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对先建后招、施工单位不按中标承诺履行合同、涉嫌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2177个,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141个进行了处理,共处罚款2544.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23万元,停业整顿企业64家,吊销企业资质2家,限制投标资格企业60家,给予其它处理的企业39家,有效遏制了违法招投标行为。

  二是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重点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进行专项核查处置。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及招投标案件21件,目前已经结案17件,剩余4件正在调查核实中。如,对在晋中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中存在违规串标行为的北京润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处以32万元罚款,并对4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处以1.6万元的罚款;对在煤炭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中存在违规招标行为的山西大成招标代理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印发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晋建市字〔2015〕121号)、《关于做好非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5〕140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建筑招投标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开发运行了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各级住建部门及时录入招投标各方主体诚信信息,并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招投标监管机制。

  3.深入开展建设类行政审批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防止权力寻租、提高审批透明度、方便服务对象的原则,针对性对3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治。

  针对“行政审批事项多”问题。集中对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评比表彰、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人字〔2015〕185号),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承接、下放工作。今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6项,下放行政审批3项,将行政审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4项,行政审批由28项缩减为15项,切实做到了放权于基层、放权于社会。

  针对“行政审批环节多、周期长”问题。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和《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指南》,明确规定没有纳入流程图的环节,一律不得随意增设,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问责。将所有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制证、统一发放,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承诺服务等工作制度,最大程度方便了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将建设类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注册由每月1-10日集中受理改为随时受理,审批时限普遍减少一周左右。

  针对“存在违规审批现象”问题。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审批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综合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对行政审批中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主管部门、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我厅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4.深入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实施专项整治

  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审批覆盖率低”问题。集中开展了全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城镇控规编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控规编制滞后城市的10个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各市控规编制进度普遍加快,县级市和县城控规覆盖率将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针对“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不健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问题。制定了《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房地产项目规划监督管理规定》,制作了《城乡规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制度。同时,指导太原市、长治市建立了规划督察员制度,向所辖县(市)派驻了规划督察员;指导运城市探索建立了规划负责制,对建设项目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5.深入开展建设类补助资金管理专项整治

  针对“越级申报受理”问题。修订印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建计字〔2015〕219号),明确了建设类补助资金“逐级申报、统一受理”的原则,建立了“各地级市、扩权县申报,厅计财处统一受理、初审,有关处室业务审查,厅党组集体研究”的项目资金管理模式。

  针对“审查程序不规范”问题。实行审查留痕制度,要求相关处室在项目补助资金审查过程中,要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审查,以会议纪要形式提出补助资金安排意见,由计财处综合平衡后,提交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迹可循、有责可追。

  针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的通知》(晋建计函〔2015〕712号),组织人员赴6个市、13个县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2大类、5个方面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限期抓好整改工作。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厅里成立了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估领导组,年底将对各市、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各类资金使用依法合规。

  (四)厅属协会学会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厅党组将抓好厅属协会学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王儒林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听取2015年第一、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坚持把讲话精神作为抓好协会学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导。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在厅里成立综合整改领导组的基础上,成立了协会学会存在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厅属社团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厅属社团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意见》,冻结了协会学会的财务,对社团进行了清产核资,并聘请第三方对协会学会的资产进行了严格审计,印发《关于厅属社团自查自报自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建党字〔2015〕55号),组织对协会学会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报自纠。

  针对“协会学会数量过多”问题。制定了《厅属社团精简意见》(晋建党字〔2015〕59号),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业务开展不正常的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省工程抗震防灾协会、省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省城市规划协会进行注销,对与住建行业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省建筑企业家联合会、省会计学会建设系统分会进行脱钩,对职能相近、业务类同的省市政工程协会、省燃气协会、省城镇供水协会、省城镇供热协会、省城市环境卫生协会进行合并,对正在筹备的省建筑节能协会进行终止。现已向省民政厅报送了书面申请,目前,正在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待全部工作结束,厅属协会学会将由原来的24家减为13家。

  针对“协会、学会职能变质异化”问题。全面厘清协会学会与机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边界,严格清理协会学会利用机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影响超标准收取费用和违规开展培训等行为。责令站会不分的省标准定额站、质量站、安全站及其归口协会限期整改,将站里和协会的财务立即分开,分别独立核算,工作人员从协会退出并退还报酬。目前,3个单位兼职人员已全部从协会辞职,并退还了所得报酬52.94万元。

  针对“人员兼职”问题。经申报统计,2013年以来,全厅在职和退休人员共有62人,现在或曾在厅属社团兼职。印发了《关于规范厅属干部在社团兼职的通知》(晋建人字〔2015〕222号),明确规定:除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的省管干部外,在职厅机关公务员和厅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一律不得在社团兼任职务;厅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下工作人员未经厅社团办批准在社团兼职的,一律辞去所兼任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准领取报酬;离退休干部经批准只能在一个社团兼职,在两个及以上社团兼职的只能保留一个职务;超过70周岁或任期超过两届,现仍在社团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辞去所兼任的职务。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厅管38名党员干部全部已按要求辞去了兼任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兼任的其他领导干部,全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了审批程序。

  针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经申报统计,2013年以来,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共有37人在16个社团兼职取酬,共计2608589元。经厅党组研究,初步提出了退还意见,要求在职人员2010年1月以后在社团兼职领取的报酬,退(离)休人员2014年8月以后在社团兼任领导职务领取的报酬,必须限期全部退还。截至目前,已有31人退还报酬共计790580元。

  针对“违规借用车辆”问题。重点对十八大以来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团借用公车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坚决清退。据申报统计,2013年以来,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共借用协会车辆14台,现已全部归还。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责成相关协会学会和责任人进行了整改。勘察设计、房地产业、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建设教育5家协会违规向厅机关基建账户上缴维修费65万元;建设监理、风景园林、建设教育、城市规划、房地产业、住房公积金、思想政治研究会7家协会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和土特产;市政工程协会长期投资53万元、建筑业协会长期投资16万元没有任何收益;建筑企业家联合会4名工作人员在协会违规报销9600元手机通信费用;协会学会普遍存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此,责令有关社团限期完成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风险防控,杜绝违规收支行为的发生。

  鉴于省纪委正在对我厅属协会学会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我们将全力配合作好各项工作,并根据最终调查核实结果,结合我厅自查情况,依纪依规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五)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对干部日常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正在结合新的形势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认真做到以制度管人。二是严格个人事项报告。在年初认真搞好201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基础上,组织对14人的填报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正在核实中。同时,对拟提拔调整干部的档案和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问题的不予任用,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及时掌握干部动态,结合廉政谈话,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潜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防微杜渐。

  针对“干部人事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规范干部选任。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了《厅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晋建党字〔2015〕45号),将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选任方面的要求细化为操作性较强的工作程序和规则,切实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二是严格干部考核。组织修订《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办法》,在突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干部德的考核权重,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干与不能干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防范“带病提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定》,坚持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重点加强考察环节的工作,在考察中增加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内容,做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严防“带病提拔”。

  针对“厅机关少数处级干部因病长期占用岗位不能履职”和“部分处室一把手长期不交流”问题。已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制定了干部选任和交流工作方案。近日已全面启动处级干部选任工作,对在同一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处室、单位“一把手”进行交流,免去因病长期不能履职的同志,对掌握行政审批权的关键岗位相关人员进行轮岗,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下一步整改要求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和需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推进,加强督办,确保所有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全面抓好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要求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敢于亮剑,善于监督,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近期重点要加快查办7件尚未办理的问题线索,及时完成核查处理工作。

  在行业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严格行政执法,一方面向所在地提出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建议。

  在厅属协会学会管理方面,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加快推进社团精简工作,确保将社团数量由24个减少到13个。二要加快审计整改工作,对于审计出的问题注意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要切实加强社团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保留社团的监督管理。四要加快推进社团脱钩,根据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省里的统一部署,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要求制订方案,率先试点,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学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在选人用人方面,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集中选拔一批处级干部,真正把那些认真负责、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

  在全面完成现有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着眼长远,针对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六权治本”,最大程度杜绝新的问题产生。

  今后厅党组将切实肩负起全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营造弊革风清的良好环境,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51-3580018;邮政信箱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邮政编码03001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来源:厅党组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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