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酒精作祟引发误会 互不相让竟酿命案 三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李青)男子酒后夜间行走,路遇一人大声说话,误以为对方在辱骂自己,遂上前理论。不料小小的误会,竟引发多人殴斗,最终酿成命案。9月24日,太原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发生在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一轮胎店门前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9月7日凌晨1时许,小店分局接到110指令称:平阳南路殷家堡村路段东侧发生一起命案,造成一死一伤。接警后,该局经走访了解,9月6日晚10时50分许,河北魏县籍男子刘某、耿某、鹿某等人在平阳南路东侧殷家堡村路段便道上倒车时,与路过的两名男青年发生口角,随后发生殴斗。期间,一名男青年逃离并叫回一人,双方再次发生打斗,先前逃离的男青年持刀将刘某、耿某二人捅伤,随即逃走。刘某、耿某被送往医院后,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耿某因伤势较重住院治疗。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刑警大队长李国涛介绍说,“由于殴斗双方互不相识,命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又迅速逃离,受害人未能提供更多的有效信息,如何快速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及去向,成了摆在专案组民警面前的难题。”经查看监控视频,民警发现捅人的男子和另两名同伙向殷家堡村内逃离。通过走访调查,民警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车,并得知3名犯罪嫌疑人在永康街王村附近下车。
经过摸排,民警查明案发当晚11时30分左右,3名犯罪嫌疑人进入王村一日租房内,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名叫李某,为沁县人。在确定犯罪嫌疑人已逃回沁县后,办案民警连夜赶赴沁县进行抓捕。与此同时,迫于强大的侦破攻势和法律的威严,9月8日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闫某到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9月9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沁县定昌镇南石垢村一废弃的窑洞内将正在熟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查,9月6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闫某等5人在殷家堡村南街内的一饭店内喝酒,共喝了2瓶白酒、27瓶啤酒。酒后,李某、张某二人欲前往汾河公园散步,其余人员便回到殷家堡村。李、张二人行至一轮胎店附近时,恰遇一人在路上大声说话,李某以为对方是在骂自己,遂上前与其理论,并推了该人一把。谁知,从周围出来五六名男子,双方相互打斗起来。李某看到对方人多势众,逃走后碰到朋友闫某,两人遂返回出事地点。看到张某正被几个人围着,李某随即掏出随身带着的水果刀朝其中一个高个男子连捅几刀,又向正与张某打斗的男子的腿部猛刺一刀,之后,李某等3人逃走。
现该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9月25日《山西法制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