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一、范磊、乌力吉(蒙古族)、云生元(蒙古族)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孙秀山、王厚厚(蒙古族)、额尔敦朝鲁(蒙古族)、白清(蒙古族)、马利民、成玉玺(蒙古族)、史瑞平、郑青林(蒙古族)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邢连珠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李永刚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五、段惠智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六、张爱忠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一、马学英(女)、王美春(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二、董建峰、刘晓宏(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三、吴芳(女)、刘敏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四、张爱忠、杜子洋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五、马国民、吴铁刚(蒙古族)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六、段惠智、邢连珠、白雪松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七、冯蒙艺(女)、李艳(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八、李永刚、伏春(蒙古族)、徐金平(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九、巴特尔仓(蒙古族)、贾慧芳(女,蒙古族)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十、杨海鹰(蒙古族)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赵瑞辰、窦双(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二、查干(蒙古族)、任艳芳(女)、田小芳(女)、杨利民、王海莹(女)、王颖(女,蒙古族)、张喆(女)、徐晓凡(女,蒙古族)、张蒙江(女)、杨蔚堃(蒙古族)、李婷婷(女,侗族)、岳力(蒙古族)、宋敏(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