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15.09.2014  18:5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执法检查组,近期将在全市对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副市长陈巳参加会议。

    在认真听取了市农委关于全市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的汇报后,本次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指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执法检查是这部法律实施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要以此为切入点,监督和促进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着力解决农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转变农机发展方式,提高农机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本次检查重点是:法律宣传情况,推广农机新技术情况,农机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情况,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机扶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培育和扶持农机化合作社情况,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市场监管情况,农机执法队伍建设及依法行政情况,农机装备和作业情况。

    会议要求,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情况;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抓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保证执法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