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报告 强化问责制
3月8日(星期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
(三)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每个人都十分关心未来的“养老钱”、“保命钱”。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我们督促有关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财政投入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常委会持续关注“三农”工作,去年将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监督工作议题,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针对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强调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包容性,健全财政、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中国广大的乡村旧貌变新颜。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事故和违法犯罪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心。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在分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时,要求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整改,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法律实施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政府、企业责任,突出防治重点,注重源头治理,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国务院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发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求认真研究,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针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反映的部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问题,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
(五)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把监督与立法更紧密结合起来。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作出重要修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同时,在当年就安排听取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国务院认真研究采纳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总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践经验,拟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常委会审议。我们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既推动相关工作又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前期准备。二是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旅游法执法检查中,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同跟踪督查典型事件结合起来,还在常委会会议上以视频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汇报检查情况。三是改进专题询问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调研,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问卷调查,把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关切。国务院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领导同志到会报告工作并认真回答询问,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国务院制定的12件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5件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同时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
责任编辑: 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