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警方:石楼一中校长王继珍死亡系自杀 死因为溺亡(图)
图为发布会现场
吕梁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权志高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王继珍死亡的相关情况。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记者刘芳 李沛蓉) 10月31日上午,吕梁市新闻办、吕梁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9月3日吕梁市石楼县教体局副局长兼第一中学校长王继珍死亡的相关情况。吕梁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权志高,吕梁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苗志飞,石楼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贾崇华出席,省、市、县20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本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警方经过认真调查,确定王继珍的死亡为自杀,排除他杀,死因为溺水死亡。
2014年9月3日,石楼县教体局副局长兼第一中学校长王继珍被发现死在山西省321省道孝辛线石清黄河大桥下的黄河岸边水中。石楼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及时通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同时与吕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民警赶赴现场,全面展开了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现场提取了死者王继珍遗留的相关物品。
2014年9月6日,石楼县公安局民警在石楼县灵泉镇宋家沟村发现的另一现场,提取了血迹、菜刀和一根白色鞋带。当日,在死者王继珍家中提取了与现场遗留鞋带特征相似的鞋带一根。同时在死者驾驶的车辆驾驶座外车门把手、驾驶座车门内板、方向盘、大灯开关上分别提取了疑似血迹检材,及时送到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鉴定。9月25日,征得王继珍父亲同意后,山西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对王继珍尸体进行解剖,提取了相关检材送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鉴定。
吕梁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苗志飞出席此次发布会,并就王继珍死亡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石楼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贾崇华出席此次发布会,并就王继珍死亡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继珍死亡后,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刑侦、刑事技术警力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调取了死者生前驾车途经路段的所有视频监控资料,收集了死者生前与单位同事、亲属、朋友的通话记录。
公安机关通过对所有监控视频和各时段与相关人员通话记录分析,调查走访情况、通话情况与相关人员反映的情况相符,与高清卡口视频监控情况吻合。特别是当日6时56分,321省道孝辛线义牒镇圪堵坪高清卡口视频监控点清晰显示,王继珍一人驾驶车辆向黄河大桥方向行驶,时速为39公里/小时。
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相关物证检验鉴定情况表明:未发现死者王继珍因中毒、疾病、暴力作用的致死依据,其死因符合溺水死亡;死者王继珍左手腕部损伤,为典型切割创,创边缘可见划切痕,有试切特征,该损伤又处于自身易达部位,符合自伤,且损伤未伤及动脉;死者王继珍驾驶的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车门把手及左侧驾驶室门内板、方向盘、大灯开关上血迹和现场提取菜刀刀刃上血迹及刀柄、白色鞋带上脱落细胞均检出王继珍DNA基因型,未检出他人DNA基因型。
通过认真调查走访,分析比对,根据证人证言、视频录像、现场痕迹物证和检验鉴定结论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综合各方面证据,没有发现犯罪事实发生,王继珍死亡排除他杀,确定为自杀。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石楼县公安局决定对王继珍死亡不予立案。
王继珍死亡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见下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