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局开展百日“三大行动”

29.12.2015  13:3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集中一百天在全系统开展监管人员大培训、食品药品法律大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三项行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开展监管人员大培训,解决监管执法水平与监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组织开展全系统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培训范围为各县(市、区)局及乡镇站全体监管人员,在全系统掀起自觉学法、内强素质的热潮,进一步增强监管人员学习法律的自觉性,促进监管人员理论素养和法律素养得到大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大提升,全面树立食药监管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法律大宣传,解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不深入的问题。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的宣传方式,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通过开辟专栏、整版报道,持续宣传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在市局确定的10个食品药品宣传站,有计划、有步骤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用药的常识认知度,着力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组织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进行访谈,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解读新法及其实践意义。
  三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解决一批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局安排的药品市场飞行检查、食品安全领域抽查和“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专项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对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单位、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和监管薄弱环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明”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继续整治食品生产秩序乱、进货乱、添加乱、管理乱、标识乱等“五乱”的问题。
  此次活动要求,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执法监督责任,层层明确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人员培训全员覆盖、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不留死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要把执法监督贯穿始终,从严督导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失职渎职问题;三要实施“痕迹化”检查,严格落实检查痕迹化的要求,每次检查和督查全部要留有“痕迹”,对发现的问题要背书签字,并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头看并签字确认,进一步完善全环节的检查链条和责任链条,强化执法监管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