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要求限期完成“补白”工作

16.12.2014  18:22

  近日,吕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限期完成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补建进度要求,限期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通知》明确,到2014年12月底,全市空白乡镇补建局所竣工率要达到100%,邮政企业接收率达到85%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56处补建邮政局所实现开业运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补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进展迟缓、安全质量不达标、截留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地方,依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进度目标要求,找准问题,明确责任,确保补建工作按期完成。对已完工局所,发改部门要尽快组织验收。对因土地使用纠纷、产权办理等原因导致无法竣工移交的局所,各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保证工作进度。 

  这是吕梁市邮政管理局积极协调,努力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的结果。吕梁局表示,将抓住有利契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联合开展实地检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补建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