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局创新备案管理制度

12.06.2014  17:32

  近日,吕梁市邮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在对企业备案工作作出部署的同时,将备案与安全绑定,要求各企业备案时同步完成“安全信息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备案工作。 

  《通知》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工作分信息申报、提交材料、实地核查三个阶段进行。《通知》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吕梁市邮政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同步完成“安全信息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备案工作,全面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信息员、各生产环节直接责任人和统计人员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构建动态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