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通报一起非法代理事件

26.01.2016  10:20

 

本网1月26日讯 (王欢张晓玮)近期,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通报了霍晋宝非法代理事件。

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经调查核实,霍晋宝(身份证号141102196606060014)非执业律师,其伪造律师执业证号11401301010433491,伪造律师资格证号A20121401081140。2013年以来,霍晋宝持伪造的执业律师资格证、伪造的山西省航宇律师事务所、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公函,在中院及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非法代理多起刑事和民事案件。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以紧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本院各业务庭室及各基层人民法院,有效遏制了事态的发展。

霍晋宝非法代理事件性质恶劣,破坏了法律服务管理秩序,侵害了当事人权益,抹黑了司法公信力,造成极大负面效应。同时反映出法院在案件的立案、审理过程中,对律师代理手续的审查工作还不够严格、到位,存在漏洞。

该院党组要求全市法院干警从该事件中切实吸取教训,引起警醒,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审慎处理好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武文静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