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 回收投资审批流程图

14.11.2014  12:07

备注 :在受理合作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财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