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日报,2015。11.11,第2版 本报记者 李若男 通讯员 杨斌 张新良)“国税、地税合起来在一个厅办事,来一回就能办完两家的事啦。”裴艳萍一提起联合办税带来的好处,就滔滔不绝地讲着,她以前兼两个企业的会计,国税、地税来回跑根本忙不过来,现在承担着山西省榆社县贵恒电器有限公司等3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会计工作,多兼了一份工,时间还富余,个人收入也提高了。
据了解,今年8月份以来,山西省国税、地税部门以新绛县国税、地税局,榆社县国税、地税局为试点,积极探索国税、地税合作办税新途径,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协调下,建立了国税、地税合署的税务服务厅新模式,全面推动国税、地税办税事项“无缝合作”,两个试点单位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税”,让纳税人在最短时间内办完所有涉税事项。据测算,县城内纳税人办税时间成本由每次4小时缩短为1小时以内,出行成本每次节约8元左右。
在新绛县税务服务厅,每个综合窗口纳税人都可以办理业务,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管理等9个方面的国税、地税业务均可一次办结;榆社县税务服务厅采取国税、地税业务“一窗联办”模式,纳税人一次叫号,在一个窗口就能同时办结国税、地税业务,并且达到税务标识统一、硬件环境统一等“四个统一”。两个试点的税务服务厅办税内容已涵盖了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等5类16项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当地90%的纳税人享受到了快捷优质的办税服务,税务机关行政运行支出每月节约1.8万元,税收征管成本环比下降40%,国税、地税部门通过加强协作累计堵漏增收10万余元,预计全年将节约支出22万元。
“联合采集、共享开发利用第三方信息作为试点的最大亮点,也带来了工作上的明显成效。”省国税局总审计师牛新文介绍,他们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发挥国税、地税各方涉税信息来源的优势,实现征管互助信息交换,第三方信息联合采集,涉税信息充分共享、应用,提升了税收征管质效;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和税收分析,按照“拓宽分析广度、挖掘分析深度、确保信息一致、减轻三方负担”的合作目的,建立联合税收调查分析小组,定期召开税收形势分析研讨会,共同部署税收调查和分析,共享调查、分析信息和结果,做到了纳税人一次填报、税务机关一次采集,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同时保证了采集信息的一致性,提高了调查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国税局和地税局深化涉税事项合作,探索“先税后票”方式,在税务服务厅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实行代开发票“先税后票”模式,工作人员在开具发票时必须收齐国税、地税所有应缴税费,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有效地堵塞了地方税收漏洞。同时,实现了户联管、案联查、票联控等涉税信息的更高层次应用。在联合开展纳税评估上,按照风险应对任务推送以及自行分析确定的风险点、风险应对主题以及风险所对应的纳税人,定期交换信息,及时统筹协调,精准确定联合风险应对对象,联合下达风险应对计划和任务,联合实施纳税评估。比如榆社县国税局、地税局对汽贸、房地产行业企业联合开展纳税评估8户次,评估入库增值税9万元、城建税4000元、教育费附加3000元。新绛县国税局、地税局通过联合开展户籍信息比对,发现8户漏管户,有效解决了国税、地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管户差异问题。榆社县国税局通过征管数据比对分析,发现某户企业在国税部门有欠税且为非正常状态,而在地税部门正常开展房地产业务且资金充足,利用这一信息清理入库欠税及滞纳金2.88万元。
与此同时,联合实施税务稽查是国税、地税合作的重要内容。据了解,他们建立和完善国税、地税稽查局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办案管理制度等,根据上级确定的年度重点稽查行业、重点稽查项目,共同协商制定本级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协商确定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实施方式和检查成果交换,推动联合稽查工作深度融合。如榆社县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定期交流通报、移交有关涉税疑点和涉税稽查情况,联合开展了化工、医药、超市等行业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累计查补税款11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5.27万元。
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作为合作办税的深层次内容。国税局和地税局密切协作,严格遵照评定程序,立足真实数据,规范打分标准,全面、真实地对纳税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有力推进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建立税收信用“黑名单”制度,对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在涉税事项上给予更多的激励措施和便利条件;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强化税收管控,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进一步促进了税法遵从。比如,榆社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评定A级纳税信用企业1户、B级纳税信用企业102户、C级纳税信用企业60户,有效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环境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