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司法职责 以公正司法树立法律权威

20.12.2014  18:48

侯马市人民法院院长  霍向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宪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人民法院只有忠诚履行司法职责,在弘扬法治观念上做表率,在维护公正司法上树公信,在拓展司法服务上抓惠民,在每一起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从而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一、全力弘扬法治观念,做知法、守法、护法的表率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人民法院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对维护社会公正,树立法律权威,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具有极大的示范作用。一要以法治为核心价值追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从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职责使命,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从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等方面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努力使干警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牢牢把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真正把法治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二要以队伍建设为基本保障,全面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坚持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夯实公正司法的组织基础。通过派出培训、远程视频课程等多种渠道加强法官队伍职业教育,采取比学赶帮、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争先创优岗位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贴近岗位加强练兵,全面提高干警正确理解法律、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准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以及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能力,确保在办案中带头弘扬法治意识,践行法治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司法职责。三要以依法办案为根本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司法机关肩负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不仅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而且要支持、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严格执行法律,推动全社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我们要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让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受到追究,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法合理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对于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焦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善于从法律角度思考,按法律规定办理,以法治方式解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以司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使法律内化为每个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

二、全力确保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指明了新时期司法公正的要求和标准。我们要紧密结合当前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新形势,以“铁案、精品案、和谐案、阳光案”工程为载体,从提升案件质量、严格办案责任、强化法院管理三个环节切入,努力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赢得群众认同。一要坚持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让当事人之间的争端通过诉讼渠道得到实质性解决。通过不断完善全员调解、全面调解、全程调解的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绩效考核,完善审判指标设置,提升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率在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引导法官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把法律宣讲和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力争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协商化解纠纷。此外,要严格把好案件质量的各个关口,稳妥处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与过渡,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以调判结合促矛盾化解,以辨法析理促服判息诉,以高效执行促自觉履行,积极采取更有利于当事人接受,更有利于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公平公正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要将案件的裁判权交给办案法官,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前,我院对拟判处缓、管、免刑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直接由法官裁决,不再上审判委员会研究,保障了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制定完善量刑规范化标准等裁判规则的基础上,我院将逐步把所有案件的裁判权交给法官独立行使,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法官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做到案结事了,人民满意。三要全面加强审判监督和廉政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对执法办案各环节进行随时记录、全程留痕和动态跟踪。对审判人员履职情况,如案件质量涉及事实真相是否查明、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当事人权利是否受到依法保护等重要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特别是针对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实行逐案评查,严格追究问责,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冤假错案,保障司法公正。同时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厉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认真落实“两卡监督制”,让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全程监督法官办案,及时杜绝一切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

三、全力拓展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与真诚信仰。我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认同司法、信任司法。一要积极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司法更加亲民。更加注重庭审过程的公开,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完善旁听庭审规则,充分发挥庭审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司法需求。更加注重以案释法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司法民主,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调解、监督听证、接访息访。更加注重审判场所的公开,通过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二要坚持以“天平工程”为载体拓展接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让司法更加便民。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即时互动、实时参与功能,通过法院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法院工作信息,及时通报案件审理、执行进度,主动提供全面、全程、及时的审判执行信息,充分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要积极拓展司法服务的新领域、新渠道,让司法更加利民。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整合诉调对接、立案登记、风险提示、诉费缴纳、流程查询、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功能,推进院领导包乡办、法官包村活动,加强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低廉、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积极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和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切实保障涉诉困难群众的合法诉求。积极构筑有利于保障民生的快速执行、主动执行机制,加大财产申报、信用惩戒、网络查控和刑罚威慑力度,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我们将坚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开放、自信的心态,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认同司法、信任司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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