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树新风 上门立案助老人

24.07.2015  16:44

本网讯(靳彦 郑杉杉)自今年5月1日司法改革将立案由传统的审查制变为登记制实施以来,绛县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司法便民措施,细化服务内容,拓展立案服务渠道,稳步、有序地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诉讼引导,尤其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赢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7月17日,该院立案庭便特此上门服务,办理了一起赡养案的立案登记手续,让无助老人真正感受到司法便民的温暖。

 

年逾古稀的袁老太,生养了8个儿女,子女对老人均未尽到赡养义务。自14年9月被三儿子送入老年公寓后,拖欠老年公寓的食宿费,至今未付。老年公寓多次联系其子女无果,袁老太实在没有办法,想到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因其年事已高、行走不便,便委托其亲戚到法院咨询此事。绛县法院立案庭得知此事后,由院审委会专委李娜、立案庭庭长王璞林一行带着立案登记材料来到袁老太居住的老年公寓,详细地询问、核实相关诉状和材料,为老人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鉴于老人所诉之事是一起赡养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当场告知袁老太为其免除诉讼费。满头白发的袁老太眼里闪着泪花,激动之情无以言表,出门的时候还念叨着“现在法官真好呀,为了我老婆子这点小事还让你们这么费心,真是太谢谢你们啦!”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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