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座谈会

11.07.2016  10:42

本网讯(薛渊)7月6日下午,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座谈会,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快速高效化解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研讨。大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永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大同市司法局局长魏兴平,中院副院长王发等领导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白永旺院长在讲话中就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充分认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实现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强大动力,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民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实现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积极行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平台。要明确矛调责任主体,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强力推进良性互动的诉调对接关系,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整体合力;三是注重培训,全面提升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研讨、个案答疑解惑等形式,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四是要形成舆论氛围,促进相关矛盾的快速化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营造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取得各方支持。要始终坚持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形成社会参与的格局,积极推动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六是要加强经费保障,促进各类调解组织在各自不同的领域积极发展。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经费保障体系,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与会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陆续发言,他们对中级法院近几年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社会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创新高效便捷的调解网络及其他新型方式的对接,以及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经费保障等问题展开了交流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劳动仲裁委、市各调解组织委,各县区人民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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