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司法局河津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甩项工程招标公告

25.09.2014  19:55

 

本项目于2014年9月12日15时00分,在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被否决,故需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津市司法局的委托就司法业务用房甩项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14088222014024 

二、项目名称 :司法业务用房甩项工程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为司法业务用房甩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材料的供应、运输、施工和售后服务(保修)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

4、地点:河津市东部,东临万春街,西临新耿小区,南临河津市公安局,北临华兴路。

5、项目投资额:149.0151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开标时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9 25 日至2014年 9 3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发售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津分部(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0 15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津分部(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 10 15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津分部(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津市支行

账      号:100637071250010002

2014 10 13 日下午5:30前,将 叁万伍仟元人民币的 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359—2238558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