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全省机构改革排头兵 省司法厅党委坚决拥护省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
10月25日,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重新组建省司法厅干部大会精神,厅党委班子成员分别作表态发言。会议研究通过了《山西省司法厅推进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通报了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驻厅纪检监察组就严格遵守机构改革期间各项纪律提出要求。
厅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省委机构改革决定,服从组织人事安排,模范遵守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要求,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严格按照厅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做好分管工作,努力维护厅党委班子团结,实现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工作再加强。
会议指出,省委从全面依法治省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决定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将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厅,对于更好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省委对法治山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具有重大意义。司法厅党委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体现,以实际行动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先转隶、再三定”原则,有序做好新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扎实做好职责和机构编制划转工作,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实现工作不断档、不出现监管空白,确保职责正常履行。尽快优化组织机构,理顺内部分工,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相关工作和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严格遵守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坚决做到“六个严禁”,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风清气正。
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政治建设,努力把重新组建后的司法厅建设成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模范政治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推出更多接地气、惠民生的改革举措,让司法行政工作真正成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强化担当,真抓实干,营造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新时代全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会议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辉主持。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李云涛,党委委员、副厅长翟新山,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刚,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涛、张钧、曾涛,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马慧健,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局长白震出席会议。副巡视员潘立忠,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李君,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信息员:杨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