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报告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0日上午组织召开《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电视电话报告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在作条例专题报告时指出,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要把一个核心、五项制度作为准确把握贯彻执行条例的重点。
肖志恒指出,要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条例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直接体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贯彻实施好条例,对规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的运行,进一步推动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极为重要。
肖志恒强调,要准确把握贯彻执行条例的重点:一个核心,五项制度。一个核心即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地限制和减少行政许可,特别是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为。五项制度即建立行政许可严格设定和动态清理、权责清单和目录管理、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行政许可评价、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行使。
肖志恒要求,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熟悉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的自觉性。二是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最终达到完全取消行政许可审批,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三是大力推进“阳光许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和其他政府机关网站,及时把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等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四是切实加强执法检查。把检查实施的过程作为巩固学习贯彻成果的过程,把检查的结果作为规范行政许可、促进依法行政的新起点。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