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28.09.2015  10:42
  9月25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在高新区的特色产业培育、载体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创业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效。会议要求,要用全球化视野和战略性思维谋划好顶层设计,重点加快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功能规划的编制;要举全市之力强有力推进高新区建设,有效整合全市创新资源,加快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要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狠抓园区内现有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产业化;要加大载体和平台建设,做好科技创新项目的招引和落户工作,加快高新区核心区建设,提升园区载体“集聚度”,增强园区发展动力,高水平、高速度、高质量建设好高新区。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苏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第21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通知精神。

  会议决定于10月下旬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萍、鄂金书、凌苏,秘书长任振棣,副秘书长徐萍、武白苹、周义平等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