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大会
12月15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对“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荣彰主持会议。
杨司强调,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地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开展。
杨司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制约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一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好“随意性”的问题。要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甚至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检察官,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并依规依纪严肃查处;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行“捕诉合一”工作模式。二要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解决好“监督难”的问题。要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执法全程记录工作机制;要积极参与构建政法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建设,探索建立“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要继续深化阳光检务工程,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及时全面准确地将检察机关的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公布于众。三要抓基层打基础,解决好“窗口效应”的问题。要始终把基层院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院建设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抽样评估等制度。
杨司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确保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在新时代实现新提高。一要加强司法理念教育和素质养成。要组织广大检察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唤醒初心,牢记使命,在灵魂深处彻底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检察”的问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道德修养,坚决杜绝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要加强警示教育,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始终保持理性、克制和谦抑的司法理念。二要建立健全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司法规范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档案、案件评查、业务考评、过错追究等制度,善于把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建设的新举措,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现代化管理模式;要巩固和扩大“建设年”成果,积极探索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路子。三要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常规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督察方式,实现督察工作全覆盖;要严明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的举报线索,高度关注涉检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崔国红指出,省院党组对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高度重视,杨司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及时给予有力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把握关键,周密部署,坚持教育先行、能力为本,坚持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积极延伸职能、主动作为,认真释法说理、力求实效,坚持强化监督、注重公开,进一步更新了执法理念,转变了司法作风,加大了公开力度,健全了制度机制,提升了司法能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重点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不足和弱项,深化活动成效。
荣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杨司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认识到执法司法规范化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切实抓好抓实;要按照会议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要注重把规范化建设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以规范化活动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会议观看了建设年活动示范院长治市院、太原迎泽区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专题片。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院领导、副厅级干部及全体干警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县级院和派出院及全体干警在本院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