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1.02.2020  01:10

  

 

    2月10日,省检察院召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检院党组和高检院机关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省委第四至七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精神,总结节后上班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崔国红传达了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议精神,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了近期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提出了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意见。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傅锐,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部署。

  

  会议要求,第一,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应对疫情工作系列会议精神,持续强化全省检察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考验,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精神准备,切实增强能动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作战意识,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第二,要抓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防疫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要持续深入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值班、报告、报备等制度,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三,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力度,坚决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活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引发群体性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常规性案件的办理工作,坚决做到不停、不等、不拖。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小组为战斗单元,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院检察长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广大检察干警要坚定地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带头落实各项措施,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出纰漏。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各项防疫举措,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