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交警提醒:只要有碍安全驾驶均属违法行为
近日,太原市开启了一轮又一轮的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其中对“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法管理,引发市民热议。对于市民疑问,记者请太原市交警支队给予解答。
疑问一:用蓝牙耳机或汽车上的蓝牙功能接打电话,是否违法?
解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只要是驾驶员在驾驶中接打电话,不论是以什么方式接打,均属于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接打电话时,驾驶员的注意力就会下降,易发生事故。开车时打电话,驾驶员的注意力会分散,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反应就会迟缓,甚至会出现操作不当。除此之外,驾驶员在接打电话时,不得不放慢车速,此时跟在后面的车辆也只能放慢车速,严重影响路段通行能力,降低道路通行效率。
疑问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是否违法?
解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作为车内人员的第一道安全防范非常重要。很多人认为,发生碰撞时只要安全气囊正常弹出就能保证安全。其实不然,安全气囊在弹出过程中,本身的冲击力也是非常大,驾驶员没有使用安全带,发生事故时,气囊首先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调查表明,如果驾乘员系好安全带,在发生正面碰撞时,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碰撞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疑问三:在信号灯为红色的情况下玩手机,是否也算违法?
解答:在交通信号灯为红色的情况下玩手机,也属于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驾驶员在红灯下玩手机,不能正常观察路面状况和交通信号灯。跟在后面的车辆会因为前车观察不到信号灯而不能正常行驶,同样也严重影响路段通行能力,降低道路通行效率。
太原市交警支队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只要是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应该接受处罚。广大驾驶者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安全驾驶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记者乔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