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61项

09.07.2015  10:45

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61项

7月7日,省政府决定,再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61项。

按照我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6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分别为: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取消2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3项);取消和调整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项、调整45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取消的事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各地应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记者 要维维)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