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项目进三峡库区
国际在线消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就《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作出批复。批复指出,三峡库区作为国家重点的淡水资源库,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化工、医药、电子等污染较重的产业项目,禁止有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产业项目进入库区,以保护三峡水库生态环境。
批复中提到,2012年,三峡库区地区生产总值4986亿元,人均29583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1992年增长了15.9倍和14.7倍。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2008—2012年,为三峡库区引进资金总额1049亿元(其中: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23亿元,经济建设类项目资金1026亿元)。
批复指出,三峡库区发展也面临着挑战。一是自然生态环境现状与国家对三峡库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还有差距,库区人多地少、环境承载压力大的基础性矛盾没有改变;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贫困面广、城乡居民收入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公共服务能力低的现状亟待改善。
批复明确,通过规划实施,努力使库区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支持每个县(区)至少形成1-2个特色优势产业,明显提升库区生态农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等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对口支援双方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劳务合作,基本消除移民家庭零就业现象。
批复特别提到,三峡库区作为国家重点的淡水资源库,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化工、医药、电子等污染较重的产业项目,禁止有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产业项目进入库区,以保护三峡水库生态环境。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中严把安全生产关,当规划设计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
就三峡库区的基础教育问题,批复要求,支援省(区、市)要鼓励本地学校与库区学校开展“一对一”、“结对子”、“手拉手”活动,通过教学现场观摩、远程培训等方式,开展库区教师培训;建立教师岗位聘用、业绩考核与支教经历直接挂钩等机制,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方面向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倾斜,支持优秀校长、教师到库区支教。国家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库区基础教育,在项目安排上继续向库区倾斜。
其次,支援省(区、市)、国家有关部门要帮助库区职业院校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开发实用性教材,为库区培养市场适用人才;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援省(区、市)要每年邀请库区教师到本省(区、市)学习交流,派骨干教师赴库区支教。
批复还指出,将继续保持全国21个省(区、市)、10个大城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县(区)的结对关系(结对关系表附后)。支援省(区、市)要把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机构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省(区、市)对口支援合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由援受双方分管领导参加的省级对口支援合作联席会议;要与受援县(区)共同研究制定对口支援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点对点的项目合作机制和目标任务考核机制,研究提出对口支援合作绩效评估办法;要探索建立全社会支持三峡库区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和措施,发挥企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支援省(区、市)要加大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力度,并将政府财政资金纳入预算。
最后,批复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支援省(区、市)政府,湖北省、重庆市和库区县(区)政府要做好本规划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在实施中的衔接工作,在项目安排、建设内容等方面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充分发挥各项建设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