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太原市工商局和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四招避开预付式消费“陷阱”

08.03.2016  18:42

          本报讯 (记者杨继红)3月7日,太原市工商局、市消协针对2015年激增的预付式消费投诉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据介绍,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方式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由于一些经营者诚信理念和道德意识缺乏,使得这方面的消费纠纷日益凸显。主要问题有虚假、夸大宣传;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一些经营者诱使消费者预先支付费用后便突然停止营业,携款失踪等。
          为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应做到:要详细了解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市场信誉较好的企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文字的方式确认;保留消费合同或者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及时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遇到经营者携款潜逃,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