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明确出资人边界”
人民政协报:“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明确出资人边界”
作者:陈建萍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梁骧
“混合所有制是按照出资比例形成一个新的股权多元化或产权多元化公司,加上员工持股计划,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关注企业的发展。”5月13日,在北京新保利大厦的办公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梁骧讲述了她对时下最热点话题的理解。
作为资本运营的高手和大型国企的高管,梁骧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认识视角让记者印象深刻,“资产是实物形态,资本有赚钱功能,钱生钱才叫资本,管资产容易把企业管死,什么都不能动肯定能管住。管资本就要顺应资本逐利的天性,国有资本需要保值增值,只有股权多元化,国企可以出去,民企可以进来,资本流动起来才能保值增值。允许流动是前提,但不能流失,流失是一个管理问题。”
发展混合所有制才能激发企业活力
“混合所有制是增强中国经济内生动力一个很好的突破口,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到了发展的新阶段,需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来解决各自面临的难题,推动我国经济更有效率、更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多年在企业工作让梁骧很了解企业家的内心世界。
梁骧一直不认同所谓的“国进民退”一说,“其实,伴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不仅国有资本成倍大幅度增长,各种民间资本和居民储蓄存款也大量增加,应该说两者都在前进,但如今都面临如何焕发活力的问题。”从国企的角度看,行政干预有所加强、市场化改革不够彻底、历史包袱仍未消化等种种限制使国企经营者有苦难言,“这一轮改革为什么国企动作特别快,他们太想摆脱强加在身上的束缚,国企已经有一定的体量和能力,需要在市场当中发挥更大作用。”从民企的角度看,因为市场准入限制、融资渠道窄、实际税费负担较重、企业合法权益不时受到侵犯等众所周知的原因,使得与市场天然亲近的民企老板们心有顾忌。梁骧还告诉记者一个让她吃惊的数字,2012年民间固定资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达到61.3%,“我认识的许多创业成功的老板都积累了可观的财富,他们不再守着原来的企业,或者不满足于产品制造,转做资本运营和财务投资,甚至走向国际化。民间资本增值的需求如此迫切,如果国内不给出路,他们就会向外寻找发展空间。”
让梁骧欣喜的是,国企民企都有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内在要求,这不是主观行为而是市场驱动,“混合所有制依然是市场行为,不应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一般都不会长久成功,只有市场动力才能产生对要素流动的需求。政府的工作就是打开各种禁锢和障碍,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开放的市场体系和环境,充分激发各种市场主体的活力和潜力。”
并非只有国企代表国家利益
访谈中,梁骧很郑重地向记者澄清一个认识误区,“我们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应在观念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传统观念认为国有企业才代表国家利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非公有制企业不代表国家利益,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因此扶植和支持国有企业就是维护社会主义。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梁骧旗帜鲜明地表示,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按照所有制来区分的,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有非国有经济的存在,也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存在。正如邓小平所说,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面对许多民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热情不高的现状,梁骧认为,“我们不能只看到民企赚钱进自己口袋,还要看到民企在支撑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回报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鼓励参与国企改革,一方面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另一方面,打破市场垄断要有针对性制定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明确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范围、经营形式和期限、申请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管制度等。”
“国企经过多年凤凰涅蓜一般的艰难改革,集聚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如果能将国企的优秀文化和市场化改革充分结合,将会迸发出极大的创造力和生产力,走出一条又快又好的中国特色国企发展道路。”梁骧很有信心。
市场化管资本的汇金探索
梁骧并不讳言国企是国民经济的坚实支柱,“但不能因为国家需要国企,就加强行政化管理,这是两回事。”国企改革的历史教训和经验让梁骧头脑清醒,“我们要防止一放了之,要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而增强国企竞争力最科学、最有效、最合理的办法就是市场化,当年10个国家工业部委被撤销,理由是拆了庙,和尚没地念经,市场才放得开。否则,只要有庙,就要管事,越管越细,结果往往与初衷相反,把企业管住了,使企业活力丧失了,最后难以在市场上立足。”
梁骧还记得,当年她在化工部工作时的一些部属企业承包给民企经营并不成功,“关键是许多民企没有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要解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老大难问题。”当记者提到建设好董事会是否就大功告成时,梁骧认为,“不能单纯建立董事会,要建立的是一种机制,这种机制是出资人与经营者各方利益相互制衡、有效运转、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
梁骧奉行的一个管理理念是“不为而为之”,即该管的出资人坚决管住,不该管的大胆放手,“过去一些国企改革表面看是市场化,其实是内部人化,该管的没管住,就无法解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无人负责以及由此产生的管理层对国有资产的侵害问题。”梁骧解释,出资人也有行为边界,以股权为纽带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的议事规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工作,不干涉企业按照市场规则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风筝式而非笼子式管理。完善出资人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授权机制、经营者选拔任用、收入分配、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制度。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出资人授权董事会进行决策,董事会考核经营层确保股东利益不受侵犯并给予足够回报,这一整套的监督、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西方国家已经非常成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措施在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防范机制。”中投公司纪委书记的身份让梁骧对于风控有着高度敏感。
当前,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国资委,一类是中投、汇金。谈及汇金的资产管理模式,梁骧评价,“我们不敢说管得好,也有许多不够市场化的地方,但方向是市场化。与行政性、命令性的管理方式相比,我们的履职行权具有机制性、间接性、多选项、提示性等特点。”
“作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十年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探索出了国有金融资本市场化管理的路子——汇金模式。”梁骧介绍,汇金公司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国有出资人代表,采用控股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职行权,进一步明确了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分级授权机制。这种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实现政企分离和政资分离,避免行政直接干预国有金融机构商业化经营,同时也对资本回报、信息披露等形成了约束。在股权管理实践中,汇金公司坚持以股权为纽带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向控参股机构派出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专职派出股权董事制度是“汇金模式”的核心,使国有股东“人格化”落到实处。汇金公司及派出董事不干预控参股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而是通过议案审议和投票表决等公司治理程序履职行权,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此外,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下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多方利益博弈决策的平台,尽管派出董事人数占比决定了对董事会重大议案拥有否决权,但是汇金公司坚持完善事前酝酿与沟通机制,在对控参股机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之前,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交流,减少分歧。除了审议议案以外,汇金公司还通过其他市场化方式,如向控参股机构发送“风险提示函”和“管理建议函”,对涉及重大业务事项、资本和风险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示风险或提出建议。
梁骧长期坚持一个态度,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谁也没有权力拿着国家资本跟老百姓没交待,跟国家没交待,及时足额上缴红利是应尽义务。展望未来,梁骧告诉记者,汇金公司将按照更加市场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要求,推动控参股机构健全“三会一层”的决策、制衡和监督机制,使“汇金模式”成为“方向正确、实用高效、能够复制”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模式。
(本文章摘自5月27日《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