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

27.06.2018  10: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省林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