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绘出全省反渎工作“路线图”
贪污贿赂是腐败,渎职侵权犯罪也是腐败。9月8日,省检察院在长治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充分发挥反渎职侵权工作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
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一是麻痹松懈、疏于职守、严重官僚主义,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的案件不断发生;二是违规越权、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引发重大侵权事件,酿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渎职失职、徇私舞弊,包庇纵容非法采矿、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影响恶劣。这些渎职失职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大大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严重破坏了依法行政。
为此,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反渎职侵权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紧紧抓住查办案件这个中心,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突出办案重点,一是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二是突出查办煤焦、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国企改制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办借国企经营管理和改革之机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等犯罪。重点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三是突出查办司法机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四是突出查办非法集资背后金融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省检察院要求,省院反渎局在带头查办大要案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督促指导。要动态掌握全省办案情况,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对具有行业性、普遍性的案件,要迅速在全省推广,组织专项活动,形成规模效应;二要加强办案指导。重点指导办案工作下滑单位和办案空白单位,帮助梳理排查线索,克服办案阻力,推动全省反渎办案工作平稳发展;三是坚持办案通报制度。省院反渎局对各地市办案情况要及时通报,对办案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做法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案件下滑较大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为减少凑数案、减低免刑率,省检察院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办案质量。贪渎并查,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挖掘失职渎职背后涉及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犯罪,扩大战果,增强办案效果。深挖窝案串案。坚持个案深挖、专案拓展、类案复制的侦查思维,通过个案突破,深挖线索,实现“个变窝”、“单变多”的良好查办效果;通过专案拓展,实现向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横向和纵向延伸,实现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的全面提升。同时要加强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消除分歧,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