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审计局办公楼北侧围墙、大门及拆除的原单位食堂整治工程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忻州市审计局委托,就采购人办公楼北侧围墙、大门及拆除和原单位食堂整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2015-068]J33-B4
2、项目名称:办公楼北侧围墙、大门及拆除和原单位食堂整治工程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两包:
第一包:办公楼北侧围墙、大门维修改造工程预算价:265024.67元
第二包:拆除修缮原单位食堂改造工程预算价:205301.27元
本次谈判采购内容包括:采购人的办公楼北侧围墙、大门及拆除和原单位食堂整治工程及相应设计和施工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人资格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公司;
2、应具备相关室内装修装饰专业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施工队伍;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事项;
7、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1)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由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6、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发售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获取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9月24日下午15时30分,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谈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州市审计局
联系人:张文利
联系电话:3020520(办公)
集中采购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
联系人:李春燕岳文兰
联系电话:0350-302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