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称号
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县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这是我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来首次获此殊荣。
自2011年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县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路子,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县 “三晋十强县” 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六五”普法工作保障有力。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四大班子及有关单位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组,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沁水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沁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召开了全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会议。细化了48个成员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内容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二是突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首先,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眼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在全县开展了“看法制节目、考法律知识、强法律素质”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23个单位安装了普法无纸化软件,实现了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各相关单位在每年的“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做到了在电视上有报道、网络上有专题、报纸上有专版,形成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其次,以提高学生法治观念为着眼点,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做到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开展了“开学法律第一课”、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专栏等活动,将法制宣传融入到法治实践活动中,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再次,以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村)活动。依托251个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建立法律图书角,在全县各乡村设置了法制宣传橱窗,在县城树理文化广场设置了法制警言警句牌,开展了“法律服务基层行”、“送法进乡村(社区)”等活动60余次,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的全过程。最后,以加强诚信建设提高防范市场风险能力为目的,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在电视台节目中开展了“企业老总谈税法”、“企业老总谈安全”等活动,在矿山企业建成了“安全文化长廊”、“法治安全文化一条街”,在全县开通了“职工维权热线”,聘请专家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
三是坚持普治并举,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 “法治沁水”、“法治乡镇”建设以及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县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树立了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在侯村村召开了全县“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会,县乡两级普遍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了法治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近三年来,我县共创建并被授予称号的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2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