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24个县(市、区)荣膺先进,3个县(市)获“争先进位奖”

11.07.2014  14:47

24个县(市、区)荣膺先进,3个县(市)获“争先进位奖”

本报讯 (记者 冷雪)“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其强弱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继我省首次按照《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2012年全省县域经济进行综合考评后,近日,我省2013年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出炉,孝义市等24个县(市、区)荣膺先进县(市、区),灵石县等3个县(市)获“争先进位奖”,全省96个县(市)和23个市辖区在榜单上各有进退。这是记者7月10日从省统计局获悉的。

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办法充分考虑到县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兼顾公平性与可比性,将我省119个县(市、区)分为4类。22个A类县(市)是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煤炭大县(市);38个B类县(市)是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无煤县(市)或煤炭产量较小的县(市);36个C类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范围内的县;另外还有23个市辖区。

  2013年县域经济发展考评从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等四个方面30多项指标对119个县(市、区)进行综合评价,并对A类前5名、B类前8名、C类前7名以及23个市辖区的前5名进行表彰;在4个类别中名次进位最快的各1个县(市、区)则可获得“争先进位奖”。

  在对首次考评经验的总结和完善下,此次考评办法稍有变化。其中,取消C类县指标体系中经济发展部分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指标,增加“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指标和“减贫人口”指标,尤其显现出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名不唯GDP、注重综合发展和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初衷和决心。

另外,修订后的考评办法还规范了一票否决事项,将一票否决的内容调整为:各县(市、区)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或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表彰资格,一票否决意见由相关责任部门提出,报省政府统一审定。(责任编辑:赵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