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6.11.2014  12:27

    11月20日,平昌县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谢友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池春林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阙作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良彬,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波,以及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局、统计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工商局、城管局、五创联动办公室、建设国土环保综合执法大队、同州街道办事处、金鑫金财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坦溪、兰草、灵山、泥龙等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会议。同时邀请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城乡规划及执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城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将金宝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和代建管理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