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16.06.2015  11:41

    6月10日,崇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崇明会议中心201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卫杰,副主任张荣、褚以琳、邢建良、陈锡昌、顾钱菊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周卫杰主任主持。县人民政府县长唐海龙,副县长吴召忠、杨宝良,县人民法院院长米振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峰,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吴召忠为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县生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县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采用电子表决方式,开展了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为基本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卫杰就有关审议议题作了重要讲话。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