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乡宁县人民医院委托,就乡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乡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JS【2015】-XN025
三、招标内容:
1、本此招标共2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
4、交货地点:合同备注
5、质保期:2年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8、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1、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投标。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复印件、委托人委托书等。查询联系: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人:闫继军电话:13994799958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3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5年10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2开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临汾市乡宁县迎旭西街10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57-60333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57-6713331
传真:0357-3388066
邮编:04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