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13.05.2015  18:36

    5月8日,彭泽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行政中心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柏生主持,常委会副主任余学恒、唐达义、方石忠、吴建忠、刘继华及人大机关各委办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秦岭、县人民法院院长甘新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时晓玉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4人,实到委员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彭泽县2015年财政预算具体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两组对四个报告分别进行讨论和审议,每组抽一名委员对审议情况作中心发言,会后将形成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办落实。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彭泽县人大 余国华)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