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城镇居民收支稳步增长

14.03.2017  05:19

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2元,发展型消费支出上涨

        去年以来,我省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着力扩大就业,增加民生支出,城镇居民收支实现稳步增长。据国家统计局 山西 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2元,同比增长5.9%,其中,工资性收入占62%。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93元,同比增长7.4%,其中,发展型消费支出位居前列。

从收入情况看,四大项收入三增一减,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工资性收入小幅上涨,经营净收入继续下降。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6954元,比上年增长2.4%,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5.8%,拉动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占城镇居民收入的62%。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5735元,同比增长22.4%。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003元,同比增长12%。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659元,同比下降4.7%。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一直呈下降趋势,下半年降幅收窄。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1589元,同比减少596元,下降27.3%。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人均下降3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人均下降2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人均下降26.3%。

从支出情况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六升二降、涨跌明显”态势。从绝对额来看,食品烟酒、居住和教育文化娱乐是构成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仅此三项支出占到消费总支出的58.5%。从增幅来看,居住、医疗保健和交通通信支出位居前三,增速分别为20.3%、18.5%和11.8%。而食品烟酒和衣着支出分别下降3%和6%。

城镇居民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和自我发展,旅游出行、接受再教育等越来越成为城镇居民的新选择。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属于发展型消费的交通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医疗保健支出位居八大类消费支出增幅前列,共计6492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8.2%,同比上涨1.6%。与此相对应,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属于生存型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和居住类支出9100元,占整个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3.5%,同比下降1.5%。

      居住支出领跑城镇居民消费增长。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36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4元,增长20.3%,增幅位居八大类消费支出第一。此外,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652元,增长18.5%。网上购物人均支出由上年的163元增加到188元,增长15%。(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