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光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
7月11日,县长原光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沁林,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梁云辉,副县长孙晋军、李韶华、张瑞忠、张海芳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实施细则》、《县城社区片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和《关于沁水县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实施方案》;研究了成立县河河道管护队伍、杏河园限价商品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相关事宜。
原光辉指出,关于我县的城镇化推进,要按照“1城4镇30个村”的布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全面提升城乡功能,推动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依法监管,形成安全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公租房配租与退出工作,操作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条件认定上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把工作放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同时要加强公租房的管理和维护,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县河河道安全管护和卫生清洁工作,要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靠实责任,采取多方面措施,确保河道安全清洁;县城社区片区改造,要严格遵守县城总体规划,强化规划刚性,严守规划“红线”,同时要严格保障拆迁老百姓的正当利益,坚持依法拆迁,成熟一片,推进一片,稳妥推进,分步实施。
关于“四责”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原光辉强调,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按照各自的职责主动承担,认真履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涉及责任交叉的各部门要主动对接,相互配合,合力开展行动,要通过“四责”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做到安全责任无疏漏,安全监管无死角,安全隐患零容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