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对外劳务合作规范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4.07.2015  11:21

各市商务局,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据商务部通报,近期有国内数十家公司以在境外注册的中港国际投资集团的子公司名义,涉嫌编造赴欧美国家的技术移民或境外工作安排项目,收取上万人出国中介费,已在多地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其中,涉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3家,分别是:河北裕鼎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杭州世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江苏金世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河北、浙江和江苏商务厅调查,上述3家企业均系2013年后经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均存在虚假宣传、合同和人员不备案、只收费不派出等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对外劳务合作规范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合函〔2015〕221号)文件精神,我厅定于2015年6月5日至30日组织开展对外劳务合作规范经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管理措施,堵住监管漏洞,防范群体性劳务事件发生。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存在向劳务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违规收费、收取押金、项目和人员不备案、未按要求组织劳务人员培训、境外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等违规行为。

(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存在“编造海外务工项目、只收费不派出”等涉嫌诈骗的违法行为。

(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6月上旬,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开展规范经营自查自纠活动。

(二)督导检查。6月中旬,各市商务局对本地区有关企业的规范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我厅将对重点地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三)查处违规。严肃查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外派劳务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涉嫌利用外派劳务开展违法活动的,移送公安机关;对未依法取得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做好投诉举报劳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

(四)总结整改。6月30日前,各市商务局、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将总结报告连同对对外劳务合作规范经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送省商务厅合作处。

联 系 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李翀

联系方式:4086426 3036531(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商务厅

                                                  2015年6月10日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