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省检察院发布六起典型案例
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时,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猎物”;散布歪理邪说蛊惑人心,以“祷告祛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4月14日,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省检察院发布了6起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8月,郭某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国外网站时,注意到有网站“重金收购内部机密文件”。当年9月,郭某使用购买的互联网邮箱向境外网站发送机密级国家秘密1份、秘密级国家秘密4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服装店店主刘某、修车店店主付某,经人介绍接触邪教。刘某因父亲患重病,积极“尽本分”并升至“教会带领”,但父亲病症无任何好转;付某为保平安向“教会”捐献一辆轿车,但修车店日渐惨淡……案发后,检察干警、公安民警释法说理,刘某、付某等45名涉案人员认识到邪教的危害,自愿签署了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最终,刘某、付某等45人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另两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张某常年腿脚痛,患有黄疸性肝炎病。1997年,张某加入一邪教组织,在居住地周边宣传邪教教义、组织培训学习,组织“作见证”“做实事”等非法活动百余次,发展“信徒”23人,并借机敛财。经办案人员释法说理,张某自愿认罪悔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张某刑满释放后,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回访帮教,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曹某、席某分别采取迷信手段,通过“驱鬼、看神路”、相面等方式为他人治病。因相信“迷信治病”,按摩店店主张某某于2020年5月将患病顾客介绍给曹某、席某,导致顾客死亡。最终,三人因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另两起案例为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案和宣扬恐怖主义案。在校学生王某出于好奇网购了12部暴恐音视频,购买“翻墙”软件进入境外暴恐网站,但未能看到暴恐音视频,后自行删除音视频和软件,并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范某出于猎奇、寻求刺激等心理,在微信群发布了3段暴力恐怖、暴力血腥视频,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