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实施“限卡令” 同一银行借记卡不超过四张
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银行卡买卖,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等非法活动的工具,银监会在不久前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
近日,记者致电山西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银监会发布的通知,并将严格落实文件内容。与此同时,记者走访省城各家银行,部分银行已经开始按新规进行执行,同时,银行工作人员还提醒,对于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储户最好到银行网点进行注销。
A 新规针对新开卡用户原有超量卡仍能用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只有工行在其官网重要公告处发出了一条“关于控制借记卡开卡数量的通告”,其他银行并未作出相关通知。
工行公告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该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如果已持有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将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专属账户的借记卡除外)。同一代理人在工行全国范围内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
不过,记者近日走访省城多家银行了解到,包括中行、民生、华夏、招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也开始实施相同规定:同一家银行个人最多只能办理4张借记卡。一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客户之前已持有我行全国范围内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我行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但是原有的卡仍可正常使用。”
随着新规出台,银行将对超过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将中止服务并销卡。如果客户此前已经持有4张或以上借记卡,并不影响使用,只是不能再开新卡。而信用卡是贷记卡,是简单的信贷服务,因此并不包含在银监会此次限制的范围之内,具体办卡数量视个人情况而定。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由于电脑系统需升级、整合信息等原因,新政策要在省城所有银行落地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B 限制办卡打击银行卡买卖“灰色产业链”
过去银行对办卡没有限制,给银行卡买卖的“灰色产业链”留下了空间。从收购身份证到冒领银行卡,再到网上买卖和实施电信诈骗,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如果将多家银行储蓄卡成套打包,并附带绑定号码的手机卡、身份证、网银U盾等整体出售,价格将会更高。
“银行卡是代表个人身份的物品,一些风险及法律意识淡薄的客户经常在他人的劝说下将本人的身份证借予他人使用,并同意办卡借用或租用甚至转卖给他人使用,不仅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而且也给自己带来很多风险隐患。”省城一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倒卖银行卡不仅泄露了卡主的个人信息,更重要的是一旦不法分子用收购来的卡片进行诈骗、洗钱、内幕交易等,持卡人自己可能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银行人士表示,今年起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控制开卡数量,主要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否则,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有些人大量开卡,然后再卖给不法分子用于非法行为。
C 银行销卡处理要求不一剪断磁条也会有风险
在采访中,记者也随机询问了20位省城市民。其中,多数市民并不清楚自己名下到底有多少张借记卡,有的甚至在同一家银行就有四五张各种功能的银行卡。
根据银监会《通知》明确要求,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中止服务。那么,市民想把多余的卡销户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各银行销卡处理要求并不统一。一家国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在销卡程序上,对未办理过网银、银证转账等特殊业务的银行卡,且卡内没有余额,可以通过客服电话远程销户。但对于已办理特殊业务的银行卡,用户则不能异地销卡,只能到开户地才可办理销户。
而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银行卡没有办理特殊业务,且卡内也没余额2—3年,银行会自动对其进行销户,而卡内有余额或开通过特殊业务,用户需到柜台办理。
此外,有些银行卡需要扣缴年费,若超半年没有续费,银行则会自动进行销户,用户就无需到银行进行销户了。以一家国有银行账户当季日均余额不足300元为例,银行自动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费、10元的年费。若主动销户,需补缴所欠费用才能办理。账户余额为零,连续3年(含3年)无交易的借记卡,若无其他关联业务,银行才会对其自动销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很多市民在办卡时会绑定一些其他业务,例如代发工资、代扣代缴、贵金属、理财业务等,这些涉及第三方的服务项目,银行是无权对其自动销户的,必须要客户去柜台亲自办理销户。
省城银行人士提醒,“一人多卡”的持卡者要及时对手中的银行卡进行清理整合,将资金转入常用卡内,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最好要及时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