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6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请审议《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青奥会筹备情况、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京市紫金科技创业人才特别社区条例(草案)》、《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人事任免案的提请报告。
会议还分组审议了《南京市紫金科技创业人才特别社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草案)》;《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为做好《南京市紫金科技创业人才特别社区条例》的修改工作,陈绍泽主任多次对修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亲自参加修改座谈会。本月初,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召集,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分五个组,对特别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座谈。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将在此次常委会上认真吸纳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再提交会议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维健、李琦、单景南、陈礼勤、李奇,秘书长侯成新和40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刚,市政协副主席陆平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市领导戚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