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辉煌历程 坚定制度自信——写在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之际
南京市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合影
1954年7月12日,南京历史上第一次由人民自己选出的307名代表汇聚一堂,出席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开创了我市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60年来,南京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秉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坚定政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谱写了辉煌的历史篇章。
发展:逐步走向完善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确立了国家的政权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由于建国初实行普选的条件还不具备,采取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种过渡形式。1949年9月5日,南京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由此揭开了南京市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阶段的序幕。
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两届,历时4年,先后召开九次会议。从第二届开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95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南京市建立选举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选举工作。从1953年5月至1954年4月,先后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了乡、镇和县、区、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市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7月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而宣告成立。
从1954年7月到1966年5月,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初创阶段,前后历经六届,共举行15次会议,在推动全市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促进经济、文化等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扬人民民主和进行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文革”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教训。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也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1980年12月28日至1981年1月3日,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第一次实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了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从此,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人大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在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会场
立法:发挥引领推动作用
1982年和1986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首次赋予了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1984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拟定了《南京市噪声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后实施,首开我市人大立法的先河。
从1993年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制定和实施5个五年立法规划,有计划地推开了地方立法工作。1995年,《南京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被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地方立法的示范法规在全国转发。
2000年,首次将《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草案)》在《南京日报》全文公布,并就《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草案)》首次举办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意见,逐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度不断提高。
2001年,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并制定《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立法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008年以来,相继制定技术市场促进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促进技术转移条例、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14年又制定了《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为优化全市科技创业创新环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2年制定的城市治理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城市治理的地方性综合立法,第一次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为构建人性化、多手段、高效率的城市治理模式提供法制保障。
围绕改善民生,引领推动改革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电梯安全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等一部部聚焦社会热点的法规,受到了市民的广泛欢迎;制定文物保护条例、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对夫子庙、秦淮河、玄武湖、中山陵、雨花台等著名历史文化景点进行了专项立法保护,为子孙后代切实保护好历史的丰厚馈赠;为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先后制定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条例、少数民族管理条例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截止目前,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15部,其中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85部,为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全体会议现场
监督:不断彰显刚性
1981年,刚刚设立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履职首年,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查批准了计划、财政预算报告,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了相应决议,监督工作顺利开局。
人大监督工作从一开始就体现了注重调查、务求实效的定位。1981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重要工作和有关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组织了14次视察,其中就代表和群众十分关注的合理分配住房问题,先后组织120多人开展历时数月的视察,在此基础上讨论通过了南京市住房分配暂行办法,使全市住房分配工作比过去有了较大的改进。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形势,不仅每年定期依法听取和审议全市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同时着重在“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贯彻执行方面选择议题进行审议。任期内共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经济建设和财政工作方面的30项工作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事项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针对当时我市国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活力不够,地方工业、乡镇工业发展相对缓慢的问题,经常性地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市政府及时制定了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措施,强化对乡镇企业的规划、协调、管理和服务,为全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94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了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1996年,对劳动法、环保法、农技推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官法、文物保护法等2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大规模的检查,切实增强了监督的力度。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继续做好审议监督和执法检查的同时,进一步推开了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工作,1998年至2003年,共组织评议了5个政府组成部门,对33名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6名“一府两院”副职领导人进行述职评议,一时牵动了社会舆论。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结合专项监督,开展人大代表“旁听百例庭审”专项活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4800多人次,旁听了328例行政、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审,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物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开展4次专题询问,在有效提升审议质量的同时,增进了人大、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理解,达到了反映群众诉求、推进政府工作的目的。
随着我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一步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人大监督效果不断提升,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主动作为。
南京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
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我市各级人大代表植根人民、为了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人民群众最忠实的代言人。60年来,一届又一届人大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成为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中一道生动亮丽的风景线。
在代表履职基础和保障上——人大代表选举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享有越来越广泛和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结构日趋合理;市人大常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培训,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市“一府两院”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使代表知情知政,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代表履职的基础日益优化。
在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上——1988年起,建立市人大代表小组,作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2005年起在基层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到2008年,“人大代表之家”已遍布全市所有街道和乡镇,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绿色通道”。 广泛组织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在代表履职实效和作用发挥上——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落实和保障代表民主权力的应尽职责,作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60年来,共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1100多件,一大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新起点: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自2013年换届以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依法、为民、务实、有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在地方立法中,着力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创新立法项目储备形式,构建立法项目库、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相结合的立法项目管理梯次结构。创新民主立法工作制度,构建人大主导、公众参与和发挥代表作用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创新法规实施监督模式,构建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三位一体”的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机制。
在监督工作中,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加强人大对政府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规范审查监督程序,实现预算审查内容全覆盖;加大审议意见书的督办力度,所有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都向主任会议汇报,重点议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开展对人大任命人员履职评议工作,督促被任命干部更好地依法履职、为民行权。
在代表工作中,着力增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专题制定关于增强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去年以来,有430位市人大代表在街镇、社区和村组建立了基层联系点;开展定点定向视察和检查活动,全市23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对应法检两院和21个政府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持续深度监督;启用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代表履职的智能登记和量化分析;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的评价机制,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去年亚青会和今年青奥会筹办期间,市人大代表对场馆设施、环境整治等筹备工作开展了深入的持证视察,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近200条整改意见,为这两项重大国际赛会的精彩圆满举办贡献了重要力量。
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集人大网站、微博、微信于一体的信息化综合平台,以开放、真诚、为民、务实的姿态面向社会,即时传递人大正能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每月邀请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就社会热点问题与网友开展在线讨论和意见征集,得到市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截止目前,南京人大网站的点击率已经达到180多万次,微博粉丝超过了90万。
回顾历史,成就辉煌;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人大工作定会开创新的局面,为加快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谱写中国梦南京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