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取证为人民 上门送款暖人心
本网记者 陈伟通讯员 曲建君
山西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秉乘司法为民的理念,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送款上门,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近日,该院执行法官专程前往辽宁省瓦房店市复州城镇古城社区南学巷553号,为古稀之年卧床不起的老人林某送去了63万余元的执行款。
2012年1月21日,因一起交通事故申请执行人林某、唐某失去了他们唯一的一个儿子。经审理迎泽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某运输贸易有限公司赔偿老人及逝者妻女共计人民币六十三万五千九百二十元七角五分。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故申请人林某(逝者的母亲)、唐某(逝者的父亲)、马某(逝者的妻子)及唐某某(逝者的女儿)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立案后,法院开启“三快一优先”工作模式,执行局法官一方面严格落实“六查”制度,在依靠省高院统一查询系统的基础上执行员亲自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到相关部门查找车辆及房产等财产线索,努力做到查询快、采取措施快、结案款发放快的“三快”模式,另一方面针对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涉及民生的“十类”案件,法院采取一切优先的原则派专人进行人、财、物的保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在立案后第62天将全部执行款执行到位。
由于本案申请人之一的林某无法面对突然失去儿子的现实,突发重病、卧床不起,只能用简单的话语表达自己的意愿。而身为父亲的唐某及逝者的妻女也因身体原因及家庭状况无法来法院领取执行款。于是,法院执行人员前往其所在地辽宁省瓦房店市,向当地基层组织调查了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在基层组织人员现场见证下,将全部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的手中。在场的所有人员对执行人员不远千里上门服务的举措感动不已。
责任编辑: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