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禁令”优化税收环境

24.06.2015  10:41
      (中国税务报,2015.6.3,第3版 周吉良 本报记者 王跃峰) 近日,太原市国税局从易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涉税业务出发,制定了《太原市国税局优化税收环境十条禁令》,旨在解决个别单位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特别是在落实简政放权各项举措、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条禁令”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增加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及环节,禁止擅自增加税收优惠的办理环节及资料,禁止违反规定随意约谈纳税人,禁止违反法定时限拖延办税,禁止违反规定要求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禁止违反规定调整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等。
  为了让税务人员和广大纳税人准确理解禁令内容,便于严格执行和社会监督,该局同步出台了《太原市国税局优化税收环境十条禁令解读》,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和12366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
    太原市国税局局长吴素贤介绍说,该局配套出台了加强落实监督、严肃责任追究的相关措施,公布了各级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十条禁令”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