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7月31日上午在广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常委会组成人员63名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瑞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惠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在韶关市、惠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也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会上讲话,通报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为省法学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律师协会、省青年联合会授予“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牌匾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东省2013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的决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黄平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向省法学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律师协会、省青年联合会授予“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的授匾仪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省人大常委会与上述四个单位合作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的情况。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牧还通报了《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及实施试点工作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会上讲话,通报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黄龙云表示,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监督工作,推动我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转变发展方式等重大工作、全省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司法工作的监督,并继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拓宽代表活动领域,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势,依法行使职权,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黄龙云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抓紧推进由人大承担的相关改革工作和项目任务,积极参与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
黄龙云指出,要强化主动担当意识,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夯实开门立法的基础,通过本届人大的努力,形成广东立法多方参与的机制,在制度、队伍、相关平台和渠道设计上取得重大进展,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下半年监督工作将重点对“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农村垃圾的收运、政府重要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社保信息公开等工作开展监督,各有关委员会要扎实抓好这些监督计划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跟踪落实。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上,继续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合力;探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逐步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公开化,争取年底建成并试运行基层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 为基层代表的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黄龙云强调,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实践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努力推进学习型人大建设,探索建立常委会领导班子、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机关干部四个层面的学习制度,组织好集中学习报告会和小组学习讨论;加强常委会的会议管理与会风建设,严格常委会会议考勤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出席会议参加审议的职责,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思考研究问题,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