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杨应楠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召开
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会5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表决批准了《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至31日在昆明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陈豪、石晓、张涛的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涉嫌刑事犯罪被罢免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杨光成的代表资格终止。经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30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
杨应楠在会议结束时讲话强调,面对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坚决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切实用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贯彻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安排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为开创法治云南建设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切实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工作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实干意识、团结意识、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扎扎实实为依法履职打好基础。目前,年度各项工作已处于收官之际,大家要再接再厉、毫不松懈抓好落实,为今年工作收好官、明年工作起好步作出努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张百如、刀林荫,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丁绍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与议题相关的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州(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