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30.07.2015  17:59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7月29日至31日在广州召开,会期三天。29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0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春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武,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市、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别在所在地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我省2014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草案)》、《广东省禁毒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我省2014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我省2014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省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我省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