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月13日下午在广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62名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刘志庚,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祈漫,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武,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及部分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别在就近的人大机关的分会场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全体会议。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提交本次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其中,修订草案表决稿第十九条规定:“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案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这一条规定很重要,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是落实环境保护制度、严格环境法律责任的新举措、新探索。鉴于该条款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法规案中个别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本次会议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中第十九条进行单独表决。
会议经表决,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中第十九条,明确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案件。该条款单独表决通过后,还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毅民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本次补选的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邓伟根、李红军、卢淳杰、张泉为我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经表决,任命郑毅生、黄创强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金正佳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陈晓丹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