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23.09.2014 16:57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3日在广州召开,会期三天。23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1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林少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深圳、韶关、惠州、中山、肇庆、潮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也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救灾条例(草案)》、《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情况、我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化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3.09.2014 16:57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