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27.12.2014  13:57

  12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重新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等多项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选举任免事项。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李世友、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成为此次常委会审议的热点。大家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新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常务副市长牵头督办,办理的效果和质量让代表们很感动,让委员们很欣慰,大家很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以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要以理解、尊重、感恩的心态来办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办理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整改力度大、效果好,尤其是审计整改报告增加了“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处理情况”,与往年相比是一大进步。同时,大家建议,对已经完成整改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真正做到以审计促规范、促工作、促发展;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限期完成整改。针对屡审不改、整改进度慢等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揭示问题、堵塞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选举任免事项。

  任命通过后,王明德向接受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继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滨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